說明: |
一、 | 旨揭報名日期為113年6月12日至8月2日,認證日期為10月5日(星期六);報名方式請搜尋「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」(https://hakkaexam.hakka.gov.tw/hakka/index.php)。 |
(一) |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: |
1、 | 設籍桃園市民眾(不含高中以下學生)通過中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2,000元獎勵金;中高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3,000元獎勵金;高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6,000元獎勵金。 |
2、 |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,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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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長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