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112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甄選簡章
依據:
國民教育法、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。
桃園市112學年度體育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年 月 日桃教體字第 號函辦理。
班別:體育班。【此名稱有全國一致性,不能變更】
錄取名額:七年級一班,正取30名,項目包含跆拳道(男女兼收)、拳擊(男女兼收)、拔河(限男生)、女籃(限女生)等,各備取若干名。
報名資格:公私立國民小學畢(肄)業生,凡具有體育專項興趣者,持在學證明書,均可報考【凡設籍本市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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