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113年4月10日府警外字第1130093929號函辦理。 二、依據「人口販運防制法」第9條第1項規定略以,教育人員 在執行職務時,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,應立即通報當 地司法警察機關。 三、檢送「內政部移民署受理疑似人口販運案件通報或檢舉標 準作業流程」及「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案件之法定責任人員 通報表」各1份。
114學年度 「學校課程計畫」
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 桃教小字第1140071603號函通過備查
114學年度 行事曆
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定期評量範圍公告
114學年度 各年級教科書版本
114學年度 公開授課網站
114學年度 全校班級課表
幸福國小命題及審題機制要點
王昌齡
桃園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